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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

2016-04-30 11:40 互联网

范文一

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闭幕。为期四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扩大对外开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政策方向。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6次三中全会都不同。尽管前几次三中全会也都聚焦改革,但主题仅是某一方面的改革,而这次全会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防和军队、党的建设制度等多方面改革。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对于《决定》中所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很深的感悟。《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现实社会问题为政策导向,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举措,包括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并以此为基点落实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是全面深化的改革,一方面注重国家政策的延续性,一方面又是在以前的基础上更深层次触及到社会根本问题的改革。而我认为推进法治改革对于会议提出的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影响,或者说这些一系列的改革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就如同木桶理论中各块木板,每一项改革代表其中的一块木板,而改革的总体目标既国家的总体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则可以视为木桶之中的水,任何一项改革的确实都将导致整体改革效益的下降,各项改革之间相互具有很大的牵连性。从推进法治改革的角度来看,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影响: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法律的支撑。《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而宪法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进一步强化宪法的权威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现代市场体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对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法律。在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法律,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必然是、也必须是法治经济。通过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法律外部环境,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民主稳定的政治局面、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和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建设生态文明,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而这些基本的资源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实施都需要法律予以最终的保障,建立健全我国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要务。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体系需要法律权威的支持。法律绝不仅仅是政府治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在更关键的另一个方面,法律也是社会控制和规范政府与公共权力的工具。法律至上应成为安排法与权关系的基本原则,法律在公共权力面前取得独立和最高的权威地位是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既一切公共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p#分页标题#e#

推进法治改革对于此次整体的改革有着不可言喻的重大影响,法律从某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其影响到了改革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范文二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大会将集中讨论审议“十三五”规划建议。“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研究和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建议,对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思。

通过网络和新闻的学习,我明白了大会的宗旨,旨在为我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奠定体制基础,围绕“人本、绿色、创新、协调”的主线,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生态文明化,以及价值观的先进化和多元化,这也是来几年我国发展转型的基本方略。“十三五”规划建议,展现出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民主民生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图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十三五”规划的主基调是“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入手,在健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举措。

我觉得,五中全会对我国未来几年的发展具有决策性的意义。自从“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工业化战略以来,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一场拼体力、拼智力、拼耐力的接力赛,而此时的“十三五”更是关键的一程。只有把握过去,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然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面临的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十三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核心任务,要推进我国工业化的关节点,拆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的根本出路,扩大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十三五”体现了以人为本,深切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在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包括产业优化升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改善环境、分配合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内的经济发展总体方式的历史转型。也将很好地解决两代农民工的生存生活问题。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文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人民法院必须要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一、以审判体系建设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法治体系建设必然要求审判体系的健全完善,司法审判作为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纠纷解决方式,将在促进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体系。首先,诉讼是原、被告和裁决者三方组合形成的一种结构,原、被告之间诉讼抗辩,由中立和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判定和裁决,而不是“流水线式”的作业。只有从保障法官中立客观和程序科学严谨两方面设置诉讼制度,才能真正有利于发现客观真实,有利于充分保障****,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其次,庭审是审判活动的核心场所,与庭审形式化、空洞化对应的必然是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事实主张、证据资料、法律观点都应在庭审中查明,诉讼两方在庭审中的论辩对裁判结果应具有实质性影响。应进一步落实直接审理原则、辩论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遵循诉讼活动基本规律,发挥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形成裁判结果上的核心作用。再次,审判活动本质上是发现和判断的实践性行为,一审程序距离争议发生的空间和时间最近,一审程序中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最为鲜活可靠,是查明案件事实最理想的场所。应探索建立事实审与法律审适度分离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一审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审应发挥审级监督功能,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则重在解决依法纠错。#p#分页标题#e#

建立以司法责任为中心的组织体系。审判组织建设是审判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本要求。在审理者裁判与裁判者负责的关系界定中,审理者裁判是前提和过程,裁判者负责是保障和结果。审理者裁判明确了审理者和裁判者的同一性,解决了裁判主体不明、司法责任混同的问题,使裁判者负责成为可能。裁判者负责中的“负责”有两层含义,一是裁判者对案件实体裁判做出享有最终裁决权,二是裁判者对独立做出的实体裁判结果承担对应的司法责任。第一层含义是对审理者裁判的强调与固化,第二层含义则指向职权明晰、权责一致的司法责任制。如果说裁判者负责的第一层含义与审理者裁判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诉讼法表达,那么裁判者负责的第二层含义所指的司法责任问题则是审判组织建设问题。司法责任制的构建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难点,应在坚持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独立审判基础上,构建合议庭责任制,健全合议庭和法官业绩评鉴机制,保障合议庭成员平等行使审判权,强化合议庭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作用,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统一。

建立以信息科技为中心的技术体系。建设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是审判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除了作为审判主体的法官的专业化建设,以及审判权力的科学运行,互联网、高科技也是审判体系现代化重要的构成要素。在信息化条件下,群众司法需求呈现多样性、个性化特点,群众司法知情权的行使与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关联愈发紧密,需要根据信息化时代特点,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的过程,很大程度就是司法改革的过程。深化司法改革,应当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于审判主体、审判过程、审判结果传播重大而实质性的影响,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助推司法改革。另一方面,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好传统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当科学处理网上与网下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审判与科技的关系,在借助信息技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的同时,传承好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传统做法,让群众对法官看得见、摸得着、可信任。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司法能力

作为审判机关,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和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遵守和符合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将法律手段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选择。

要用法治思维预防矛盾和化解矛盾。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充分发挥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纠纷的典范作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形成示范效应;要结合司法实践,引导群众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自觉做到依法办事。面对矛盾,要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对进入法定渠道的矛盾问题,要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以依法解决矛盾问题的实际成效,让群众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坚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确保实体正义,就要在法律轨道上设法解决实体问题,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处理公正。确保程序正义,就要把程序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全过程,确保中立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以社会成员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p#分页标题#e#

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公理和常情。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法治意义上的公理、常情。只有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就要求审判机关既要严格公正司法,又要理性文明司法。针对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新形势,引导法官加强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掌握,努力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赢得群众认同。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就是要在准确把握社会心态、群众情绪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做到实事求是、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三、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做好全市法院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人民法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也提出了许多新的任务,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在学习好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认认真真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平凉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要贯彻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的要求,坚持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保持高度政治定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决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推进严格司法。要贯彻好“司法公正对社会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要求,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原则,抓好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高度关注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强****司法保障,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支持和保护法官严格依法办事,秉公办案,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

深化法院改革。要贯彻好“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需要等待顶层设计的,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做好改革准备。要贯彻好“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推进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和法院管理,规范对下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审判效率。要贯彻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贯彻好“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要求,加强司法****保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司法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司法民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扩大社会影响。

加强队伍建设。要贯彻好“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工夫,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在法院系统反弹回潮。按照总书记“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期望,以思想政治建设、“三化”建设、司法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院队伍。#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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