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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011-09-21 15:09 互联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p#分页标题#e#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p#分页标题#e#
(1)(2)(3)(4)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p#分页标题#e#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p#分页标题#e#
    (十)_________。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1><2><3><4>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p#分页标题#e#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_________。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p#分页标题#e#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1><2><3><4>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p#分页标题#e#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p#分页标题#e#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 1」 「 2」 「 3」 「 4」 「 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p#分页标题#e#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p#分页标题#e#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p#分页标题#e#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p#分页标题#e#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p#分页标题#e#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p#分页标题#e#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p#分页标题#e#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p#分页标题#e#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p#分页标题#e#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p#分页标题#e#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1)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p#分页标题#e#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分页标题#e#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帐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帐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帐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帐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六、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p#分页标题#e#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1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p#分页标题#e#
第六条 协议期间
    6.1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9.1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释义
    1.1 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上海:_________)#p#分页标题#e#
    1.2 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 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 托管银行:_________。
    1.6 投资顾问:_________。
    1.7 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 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1.9 信托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 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 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 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 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 受托人:_________。
第二条 证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 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 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p#分页标题#e#
第三条 证券账户的监管
    3.1 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 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 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p#分页标题#e#
    3.5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 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 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证券账户处置
    4.1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 资金清算
    5.1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 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 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 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p#分页标题#e#
    5.5 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 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 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 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 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p#分页标题#e#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 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 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 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 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 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 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p#分页标题#e#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p#分页标题#e#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p#分页标题#e#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p#分页标题#e#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p#分页标题#e#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p#分页标题#e#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代理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p#分页标题#e#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p#分页标题#e#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p#分页标题#e#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p#分页标题#e#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p#分页标题#e#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p#分页标题#e#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签章):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p#分页标题#e#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_________(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p#分页标题#e#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p#分页标题#e#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当委托资产亏损_________%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
  (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p#分页标题#e#
  (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_________%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_________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监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 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 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p#分页标题#e#
六 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 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p#分页标题#e#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 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 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 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 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p#分页标题#e#
十二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 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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