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范文作文简历试题字典词典成语近义反义笔顺谜语造句名言短信五笔歇后语更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011-09-24 17:09 互联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p#分页标题#e#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p#分页标题#e#
「 1」 「 2」 「 3」 「 4」 「 5」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p#分页标题#e#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p#分页标题#e#

(1)(2)(3)(4)(5)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p#分页标题#e#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二)收费时间:_________。#p#分页标题#e#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1    2    3    4    5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费用;
          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p#分页标题#e#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p#分页标题#e#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物业构成细目
2、《业主公约》
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2》《3》《4》《5》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p#分页标题#e#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p#分页标题#e#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1)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p#分页标题#e#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p#分页标题#e#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帐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帐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帐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帐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p#分页标题#e#
六、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1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p#分页标题#e#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6.1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9.1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p#分页标题#e#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释义
    1.1 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上海:_________)
    1.2 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 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 托管银行:_________。
    1.6 投资顾问:_________。
    1.7 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 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1.9 信托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 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 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 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 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 受托人:_________。
第二条 证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p#分页标题#e#
    2.3 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 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 证券账户的监管
    3.1 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 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p#分页标题#e#
    3.4 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 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 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证券账户处置
    4.1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 资金清算
    5.1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p#分页标题#e#
    5.2 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 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 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 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 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 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 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 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p#分页标题#e#
    6.6 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 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 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 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 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 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 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p#分页标题#e#
    10.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p#分页标题#e#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p#分页标题#e#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p#分页标题#e#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p#分页标题#e#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p#分页标题#e#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代理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p#分页标题#e#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p#分页标题#e#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p#分页标题#e#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p#分页标题#e#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p#分页标题#e#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p#分页标题#e#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签章):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p#分页标题#e#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_________(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p#分页标题#e#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p#分页标题#e#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p#分页标题#e#
  (4)当委托资产亏损_________%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
  (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_________%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_________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p#分页标题#e#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监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 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p#分页标题#e#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 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 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p#分页标题#e#
七 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 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 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 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p#分页标题#e#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 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 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_____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_____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p#分页标题#e#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_____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度实现_________万元。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_____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_____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_____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_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p#分页标题#e#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_______%交纳所得税,_______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_____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_______%,奖励基金占_________%,福利资金占_______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 奖罚规定
    一、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_____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二、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三、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p#分页标题#e#
    四、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 经济担保
    一、乙方必须以_______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二、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_____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三、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1.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 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公证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乙方产(股)权结构及登记托管产(股)权数量
  乙方共有股本包括国家出资(股),法人出资(股),自然人出资(股),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产(股)权凭证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核放统一监制的产(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产(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产(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产(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2)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5)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6)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p#分页标题#e#
    3.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五、费用标准
    1.产(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按企业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收取,须在正式登记托管前缴清。
    2.分红派息手续费
      按红利额的_________‰收取分红派息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分享: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