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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范文本)

2011-09-06 16:38 互联网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p#分页标题#e#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p#分页标题#e#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p#分页标题#e#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p#分页标题#e#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1)(2)(3)(4)(5)(6)(7)(8)(9)(10)(11)(12)(13)(14)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p#分页标题#e#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业构成
附件二 :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
├──┼──────┼──────────────────────────┤#p#分页标题#e#
│  │ 房屋结构 │                          │
│  ├──────┼──────────────────────────┤
│ 公 │  门 窗  │                          │
│  ├──────┼──────────────────────────┤
│  │楼内墙面、顶│                          │
│  │面、地面  │                          │
│ 共 ├──────┼──────────────────────────┤
│  │管道、排水沟│                          │
│  │、屋顶   │                          │
│  ├──────┼──────────────────────────┤
│  │  围 墙  │                          │
│ 部 ├──────┼──────────────────────────┤
│  │道路、场地等│                          │
│  ├──────┼──────────────────────────┤
│  │休闲椅、凉亭│                          │
│  │、雕塑、景观│                          │
│ 位 │小品    │                          │
│  ├──────┼──────────────────────────┤
│  │室外健身设施│                          │
│  │、儿童乐园等│                          │
│  ├──────┼──────────────────────────┤
│  │安全标志等 │                          │
├──┼──────┼──────────────────────────┤

[1][2][3][4][5][6][7][8][9][10][11][12][13][14]


│供水│ 普通水泵 │                          │
│  ├──────┼──────────────────────────┤#p#分页标题#e#
│系统│ 变频水泵 │                          │
├──┼──────┼──────────────────────────┤
│排水│二次生化处理│                          │
│系统│      │                          │
├──┼──────┼──────────────────────────┤
│  │  公 灯  │                          │
│ 公 ├──────┼──────────────────────────┤
│  │ 公共电气柜 │                          │
│ 共 ├──────┼──────────────────────────┤
│  │景观灯、节日│                          │
│ 照 │彩灯、大堂吊│                          │
│  │灯等    │                          │
│ 明 ├──────┼──────────────────────────┤
│  │ 大堂空调 │                          │
├──┼──────┼──────────────────────────┤
│升降│  电 梯  │                          │
│系统│      │                          │
├──┼──────┼──────────────────────────┤
│消防│ 消防设施、│                          │
│系统│ 设备   │                          │
├──┼──────┼──────────────────────────┤
│避雷│ 避雷设施 │                          │
│系统│      │                          │
├──┼──────┼──────────────────────────┤
│  │电子防盗门 │                          │
│ 弱 ├──────┼──────────────────────────┤#p#分页标题#e#
│  │监控系统  │                          │
│  ├──────┼──────────────────────────┤
│ 电 │周界报警  │                          │
│  ├──────┼──────────────────────────┤
│  │楼宇对讲  │                          │
│ 系 │(可视)  │                          │
│  ├──────┼──────────────────────────┤
│  │住户报警  │                          │
│ 统 ├──────┼──────────────────────────┤
│  │电子巡更  │                          │
├──┼──────┼──────────────────────────┤
│水景│水景(动力)│                          │
├──┼──────┼──────────────────────────┤
│其它│      │                          │
└──┴──────┴──────────────────────────┘
附件四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  │        养护标准               │
├──┼──────┼──────────────────────────┤
│  │  修 剪  │                          │
│ 草 ├──────┼──────────────────────────┤
│  │  清杂草  │                          │
│  ├──────┼──────────────────────────┤
│  │  施 肥  │                          │
│  ├──────┼──────────────────────────┤
│  │ 灌、排水 │                          │
│  ├──────┼──────────────────────────┤#p#分页标题#e#
│ 坪 │ 病虫害防治 │                          │
│  ├──────┼──────────────────────────┤
│  │  其 它  │                          │
├──┼──────┼──────────────────────────┤
│  │  修 剪  │                          │
│ 树 ├──────┼──────────────────────────┤
│  │中耕除草、 │                          │
│  │松土    │                          │
│  ├──────┼──────────────────────────┤
│  │  施 肥  │                          │
│  ├──────┼──────────────────────────┤
│  │ 病虫害防治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
│ 木 │ 扶正加固 │                          │
│  ├──────┼──────────────────────────┤
│  │ 其 它  │                          │
├──┼──────┼──────────────────────────┤
│  │ 布 置  │                          │
│ 花 ├──────┼──────────────────────────┤
│  │灌、排水  │                          │
│  ├──────┼──────────────────────────┤
│ 坛 │ 补 种  │                          │
│  ├──────┼──────────────────────────┤
│  │修 剪、  │                          │
│ 花 │施 肥   │                          │#p#分页标题#e#
│  ├──────┼──────────────────────────┤
│  │病虫害防治 │                          │
│ 景 ├──────┼──────────────────────────┤
│  │其 它   │                          │
└──┴──────┴──────────────────────────┘
附件五 :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  │ 地面和墙面 │                          │
│  ├──────┼──────────────────────────┤
│ 楼 │楼梯扶手、栏│                          │
│  │杆、窗台  │                          │
│ 内 ├──────┼──────────────────────────┤
│  │消防栓、指示│                          │
│ 公 │牌等公共设施│                          │
│  ├──────┼──────────────────────────┤
│ 共 │天花板、 公 │                          │
│  │共灯具   │                          │
│ 区 ├──────┼──────────────────────────┤
│  │天台、屋顶 │                          │
│ 域 ├──────┼──────────────────────────┤
│  │门窗等玻璃 │                          │
│  ├──────┼──────────────────────────┤
│  │垃圾收集  │                          │
│  ├──────┼──────────────────────────┤#p#分页标题#e#
│  │电梯轿厢  │                          │
├──┼──────┼──────────────────────────┤
│  │道路地面、绿│                          │
│ 楼 │地、明沟  │                          │
│  ├──────┼──────────────────────────┤
│ 外 │公共灯具、宣│                          │
│  │传栏小品等 │                          │
│ 公 ├──────┼──────────────────────────┤
│  │ 水 景  │                          │
│ 共 ├──────┼──────────────────────────┤
│  │垃圾厢(房)│                          │
│ 区 ├──────┼──────────────────────────┤
│  │果皮箱、垃圾│                          │
│ 域 │桶     │                          │
│  ├──────┼──────────────────────────┤
│  │ 消毒灭害  │                          │
├──┼──────┼──────────────────────────┤
│其它│      │                          │
└──┴──────┴──────────────────────────┘
附件六 :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
│ 服 务 内 容   │         服务标准              │
├─────────┼──────────────────────────┤
│         │                          │
│         ├──────────────────────────┤
│ 人 员 要 求   │                          │
│         ├──────────────────────────┤#p#分页标题#e#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
│         ├──────────────────────────┤
│  门   岗   │                          │
│         ├──────────────────────────┤
│         │                          │
├─────────┼──────────────────────────┤
│         │                          │
│         ├──────────────────────────┤
│  巡 逻 岗   │                          │
│         ├──────────────────────────┤
│         │                          │
├─────────┼──────────────────────────┤
│         │                          │
│ 技防设施和救助 ├──────────────────────────┤
│  (监控岗)   │                          │
│         ├──────────────────────────┤
│         │                          │
├─────────┼──────────────────────────┤
│         │                          │
│         ├──────────────────────────┤
│  车 辆 管 理  │                          │
│         ├──────────────────────────┤
│         │                          │#p#分页标题#e#
├─────────┼──────────────────────────┤
│         │                          │
│         ├──────────────────────────┤
│  其   它   │                          │
│         ├──────────────────────────┤
│         │                          │
└─────────┴──────────────────────────┘
附件七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 :综合管理服务
      ┌─────────┬──────────────────────────┐
│ 服 务 内 容   │        服务要求              │
├─────────┼──────────────────────────┤

(1)(2)(3)(4)(5)(6)(7)(8)(9)(10)(11)(12)(13)(14)


│         │                          │
│         ├──────────────────────────┤
│  管理处设置   │                          │
│         ├──────────────────────────┤
│         │                          │
├─────────┼──────────────────────────┤
│         │                          │
│         ├──────────────────────────┤
│  管理人员要求  │                          │
│         ├──────────────────────────┤
│         │                          │
├─────────┼──────────────────────────┤
│  服 务 时 间  │                          │
├─────────┼──────────────────────────┤#p#分页标题#e#
│         │                          │
│         ├──────────────────────────┤
│         │                          │
│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  其   它   │                          │
│         ├──────────────────────────┤
│         │                          │
└─────────┴──────────────────────────┘
附件九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p#分页标题#e#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p#分页标题#e#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1><2><3><4><5><6><7><8><9><10><11><12><13><14>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1】【2】【3】【4】【5】【6】【7】【8】【9】【10】【11】【12】【13】【14】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p#分页标题#e#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p#分页标题#e#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1》《2》《3》《4》《5》《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p#分页标题#e#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p#分页标题#e#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p#分页标题#e#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p#分页标题#e#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p#分页标题#e#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分页标题#e#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p#分页标题#e#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p#分页标题#e#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p#分页标题#e#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住户手册
目录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p#分页标题#e#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做个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p#分页标题#e#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_________;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_________。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帐项
      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p#分页标题#e#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p#分页标题#e#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生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p#分页标题#e#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确,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么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选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基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八、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1)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2)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3)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输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2)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p#分页标题#e#
        (3)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4)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5)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6)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7)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8)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证户证新自前往办理。
        (9)住宅单位用户世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10)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11)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12)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九、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世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处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十、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1)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2)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3)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p#分页标题#e#
        (4)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5)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6)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1)保持镇定
        (2)拨打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3)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4)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监近用户。
        (5)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6)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7)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学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一、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处理。大楼住房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塑料代包装妥当,摆放在管理处所指定的位置,清洁工人每天将会依时清理,切勿将垃圾堆放在楼内或小区的任何地方。
十二、卫生管理细则
    为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物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1.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你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2.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3.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4.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5.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6.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7.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8.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9.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三、保险
    管理公司已为小区的所有公共设备购置保险,有关保险费将由管理费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p#分页标题#e#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
十四、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定: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匪警:110
    医院:_________急救:120
十五、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册。本手岫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二: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一)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路;
      (二)总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四)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五)业主数量:_________户;
      (六)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_;
      (七)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p#分页标题#e#
        5.路灯_________盏;庭园灯_________盏;其他为灯: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___个,排污管___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___个,雨水管_________米;化粪池_________座;明沟_________米;暗沟___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
        10.肉菜市场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八)其他事项: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一)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1)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2)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3)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4)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5)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6)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p#分页标题#e#
          (7)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1)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2)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3)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二)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三)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四)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五)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六)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p#分页标题#e#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项或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招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p#分页标题#e#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_________市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_________市公共卫生条例;
          (3)____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____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p#分页标题#e#
          (9)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p#分页标题#e#
    六、其它事项
      (一)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二)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三)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四)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p#分页标题#e#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p#分页标题#e#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2><3><4><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p#分页标题#e#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p#分页标题#e#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1)(2)(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p#分页标题#e#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_。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一)参与项目设计,负责_________。
        (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_。
        (三)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
    第五条 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 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 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p#分页标题#e#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九)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1)(2)(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p#分页标题#e#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p#分页标题#e#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 1」 「 2」 「 3」 「 4」 「 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p#分页标题#e#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p#分页标题#e#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p#分页标题#e#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p#分页标题#e#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p#分页标题#e#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p#分页标题#e#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p#分页标题#e#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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