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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控制程序

2011-08-18 13:31 互联网
党建工作控制程序 
 

1  目的
以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为目标,规范分公司党建工作,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中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责任制落实、“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过程中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五好”党员建设等党建工作。
3  职责
3.1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抓好公司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分管书记要承担好组织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2权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对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它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各级政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组织活动
4.1.1 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各级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1.2 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统一思想。
4.1.2.1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1.2.2召开程序: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
4.1.2.3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4.1.3 三会一课制度 #p#分页标题#e#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党课。
4.1.3.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党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时间和要求,并通知全体党员;(2)围绕中心议题,依据议事规则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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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
支委会程序:(1)确定好支委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各委员;(2)根据确定的议题和方案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党小组会程序:(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式,通知党员做好准备;(2)根据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组织落实;(3)做好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1.3.4上党课。上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党课教育程序:(1)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内容、形式;(2)按计划组织好党员听课和讨论等,课后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3)组织好考核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4.1.4 党建责任制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
4.1.5 “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速党[XX] 号文件)执行。
4.1.6 “五个好”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4.2 党员管理过程
4.2.1 党员发展
党员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p#分页标题#e#
党员发展和转正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党总支负责审查,党委审批。具体发展名额,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经分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4.2.2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的形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分公司党委于每年12月中旬制定出次年全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党总支根据党委的教育计划制定次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支部根据党总支的教育计划制定自己的党员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可根据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补充。
4.2.2.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委研究确定,由分公司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2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总支研究确定,由各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3 党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支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4.2.3 党员日常管理
4.2.3.1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规定执行。

《1》《2》《3》《4》


4.2.3.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严格收缴手续,收入和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各支部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总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缴分公司党委,每半年将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委每半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2.3.3党员情况统计上报。各支部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如无变动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上报分公司党委;年底分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党员年度统计情况。
4.2.4 民主评议党员 #p#分页标题#e#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一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2.4.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7月1日前评议一次。
4.2.4.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和补充。
4.2.4.3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资料归档。
4.2.4.4评议结果的使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一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2.5 “五个好”党员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5  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要求、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党建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6  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党章程》
6.2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6.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6.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
6.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
6.6中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6.7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6.8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 1 』『 2 』『 3 』『 4 』


6.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10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6.11《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12《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
7  相关记录 #p#分页标题#e#
7.1  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7.2  《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7.3  《党员花名册》
7.4  《党费交纳登记表》
7.5  《党员民主测评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p#分页标题#e#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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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 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        管理体系
 
2.1  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p#分页标题#e#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  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        内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  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门间共享信息(下称“部门间共享信息”),理顺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别反馈给各部门核对认可。
3.3  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
3.4  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4        外购信息的管理
「 1」 「 2」 「 3」 「 4」
公司hse一岗一责制 
 
1  主任、书记职责
1.1  xxxx主任是本单位hse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hse工作负总责; 
1.2  始终把握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原则,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hse的法律、法规和总厂、分公司的hse管理制度及规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文秘资源网原创 深入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工作;
1.3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爱护本岗位消防设施,按消防预案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p#分页标题#e#
1.4  制定和落实hse责任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检查、考核同级行政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
1.5  成立hse管理委员会,明确分管hse工作的副职领导(管理者代表),授予应有的管理权限;
1.6  负责建立和保持企业的hse管理体系,组织制订和评审企业的hse方针和目标,批准hse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
1.7  抓好两个“三同时”,一个是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三同时”,一个是部署工作时,hse工作应与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落实;
1.8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分布和整改、治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隐患治理资金的足额投入;
1.9  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hse教育培训,接受hse培训考核;
1.10  负责健全hse管理机构,充实专职hse管理人员,为hse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合理、稳定的资源配置;
1.11  主持召开hse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hse工作汇报,决定hse工作的重要奖惩,及时解决hse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2  定期组织对hse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解决hse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1.13  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到分公司汇报制度;
1.14  执行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安全保证金的使用,做到安全基金专款专用;
1.15  定期参加安全活动, 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一次。
 
2  副书记兼副主任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分公司的hse管理制度及规定;
2.2  作为本单位hse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组织、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的hse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hse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  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令,宣传报道hse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2.4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爱护本岗位消防设施,按消防预案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2.5  定期参加hse专业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分析hse动态,总结、布置hse工作,协调、解决hse管理体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止和纠正不符合hse管理体系的表现;
2.6  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参与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和不符合项的整改、纠正措施,保证hse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1    2    3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p#分页标题#e#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文秘资源网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中层干部是指乡镇和县直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选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县人大、政协办事机构的中层干部,县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是否实行竞争上岗,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第三条  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  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股级干部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 笔试、面试;
(四) 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 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八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  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p#分页标题#e#
第十二条  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  笔试与面试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结合单位实际和内设机构业务特点命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1》《2》《3》公司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 
 
一、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制度及通告;
2、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严禁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或利用电脑聊天、打游戏;
5、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7、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8、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9、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10、严谨操守,不得私自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组织的馈赠,不得收受贿赂或挪借款项;
11、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争取公司荣誉及顾客的合作;严禁对同事胁迫、恫吓及欺骗等行为;
12、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处理私人事务;如确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工作器具、商品及更衣室环境的清洁;
15、全体员工应团结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6、加强学习,锻炼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7、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18、未经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19、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20、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二、    公司《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一)三大纪律:
您在公司做各类事情,应遵循以下三条纪律: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规定合理,按照规定办; #p#分页标题#e#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您需要按照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的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请您在请示的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范。
(二)八项不准:
1、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2、不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从事私人事务;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                              -2-                                    
3、不从事第二职业;
4、不收受客户红包;
5、不传播小道消息;
6、不背后议论别人;
7、不贬低其他企业;
8、不冒犯客户。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及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员工的职业素养
 
(一)敬业精神。公司倡导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投入,具有高度的进取精神,能够进行自我管理,自发学习,而不依靠监督、控制来完成任务,具有把工作当成事业看待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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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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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 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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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准则 
 
*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导  言 #p#分页标题#e#
  为推动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参照其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
第一章 股东与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权利
  第一条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 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出资额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 股东会的规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遵照下列规则进行:
1、通知和公告:按照《大庆同拓储运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和公告管理办法》执行,并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2、提案的审议:由股东代表填写提案单交董事会秘书登记编号,提交董事会列入会议议题;
3、投票和计票:按照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4、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按照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会审议事项。股东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内容。
  第八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股东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p#分页标题#e#
  第九条 股东会因故不能召开会议的,也可以以信函方式举行,并进行表决,两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按第九条方式召开股东会的,董事会秘书有义务保证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股东充分披露信息。
                 第三节 关联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p#分页标题#e#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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