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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廉政规章制度

2011-08-18 13:30 互联网
为加强政府机构管理,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亲民为民的干部队伍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机关内部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班子会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坚持不断学习
领导干部要经常坚持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和提高政治敏锐性,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作风正派,不搞任何庸俗化的娱乐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
全体领导干部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做贡献。根据班子成员分工、乡干部驻村及岗位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
(一)工作要求
1. 班子成员对主管或分管工作负责,并积极主动抓好主管或分管负责;
2. 驻村干部为所驻村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除完成自己的岗位工作外,负责牵头完成所驻村的各项工作;
3. 办公室同志除做好办公室的日常事物工作外,负责院坝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4. 伙食团同志要确保干部按时就餐和必要的开水,保证伙食团内外的整洁卫生;
5. 安全和城乡环境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抓好全乡的安全、纠纷、维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 全体干部必须服从党委政府领导,积极参与并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学习、参会制度
1. 原则上周一上午按时上班并签到开会学习,周五下午2:30签到开会学习及汇报工作。
2.学习、参会实行签到制,年终以签到作为考勤依据之一。
3.到上级参会、学习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三)作息、卫生、值班制度
1. 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作息制度,早上八点起床并清扫好办公室,晚上十二点前就寝。
2. 上班工作时间,不准参与打牌、下棋、看电视以及在网上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严惩。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3. 平时对办公室及寝室自我保洁,周五下午参与义务卫生劳动。随时保持办公室及寝室的清洁卫生,共同清扫和维护走廊、厕所及院坝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4. 值班领导必须履尽职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办公室及院坝清洁卫生。
(四)请销假制度
1. 有事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事假(包括病假)1天以内,实行口头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 外出办公事、开会、学习等必须事先给主要领导汇报。
3. 不请假,请假到期不归为旷工,旷工按《公务员法》条款处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p#分页标题#e#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
全体领导干部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四、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全体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坚决杜绝工作态度冷淡、办事效率低下、以卡代管、以罚代管、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严格按照车改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1. 单位的办公用品,由财政所或办公室统一采购,交办公室或财政所统一保管,办公室做好采购、发放登记。金额在XX元以下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金额在XX元以上的经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采购。
2.来人来客生活接待,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或财政所安排,否则不予报销。接待坚持大方、勤俭原则,一般安排在乡政府伙食团(特殊情况例外),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一般控制在120元-200元/桌(除酒水),原则上不得提供高档烟、用餐完毕,接待人员必须当场核账签字(注明接待对象、陪餐领导和就餐人数),作报销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1    2  
到上级联系工作需安排生活,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并证得同决,否则不予报销。
3.各种报销及支出原则上实行日清月结,报销及支出时,金额在XX元以下的由财政所填单初审,乡长签字审批,书记审核;金额在XX元以上的需经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4.因公急须用车,必须由主要领导同决。
五、要坚持民主集中和政务公开制度。
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六、要严格考核制度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由纪检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1.全体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良操行档案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乡党委要及时汇总上报干部不良操行,履行相关职责。
2.年终对全体干部全年工作进行德、能、勤、绩四方面的测评和考评,测评工作由全体干部参加,考评工作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干部全年工作进行,将测评结果和考评结果综合得出年终考核结果。年终评选优秀乡干部2—3名,并予以适当奖励。
3.按时按质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突击性工作,配合各村做好驻村督促工作。凡所做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的,相应部门和对应村即被“一票否决”。#p#分页标题#e#
4.部门工作被上级考核为选进,并发奖励资金的,对获奖部门、分管领导和参与同志等适度提高奖励。
七、严格遵守财费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村财乡管;坚持领导干部聘用制,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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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是对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直至竣工验收的过程进行实际操作和现场管理的部门,
  一、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 完成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工作。
  2、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审查报告。
  3、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工程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
  4、协助落实开工前现场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场地平整,验线、勘探等工作。
  5、参与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二、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1、坚持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颁布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和施工程序办事。
  2、审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
  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社会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
  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按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工程进度,做好会议记录,按月上报工程进度表。
  6、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a、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上报总工。
  b、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c、重点工序重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d、按月上报工程质量报告。
  7、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禁止使用的意见,报总工审批。
  8、洽商管理:
  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批后,办理施工洽商、变更手续,严格审批程序。
  ①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以甲方名义向施工单位出具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甲方有关洽商程序、权利规定的文件。 #p#分页标题#e#
  ②在甲方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出具人员变更文件。
  ③洽商文件由工程部报经济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批,然后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
  ④洽商文件签订后应及时在行政人事部存档,并在工程部、经济部备案。
  ⑤工程部对洽商资料应按类别及时清理,并每月与行政人事部及经济部核对存档、备案情况。
  9、材料设备管理
  ①工程部指定专人(二人以上)负责根据工程部经理提出的型号及技术指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及时向工程部经理递交汇总的调查资料及调查报告。工程部经理提出意见后,报总工及主管副总审核,总工及主管副总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签约定货。
  ②工程部指定专人对进货材料进行管理,材料设备运输到位后,订货员汇同管理员,负责检查与定货合同规定内容是否符合,符合则签字验收,若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权拒收。
  ③材料设备入库登记应清楚明确,管理员与订货员共同签字,并交财务部备案。
  ④领用材料设备应持有工程部经理签字的出库单,管理员收出库单后将材料出库并及时销减库存记录。
  ⑤材料管理员应每月与财务部核对材料出入库情况,并移交出库单及明细帐目。
  ⑥总工和财务部对材料设备三个月审计一次,并由总工出审计报告。

《1》《2》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p#分页标题#e#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www.diyifanwen.com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为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市国税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工字〔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p#分页标题#e#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㈡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㈣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 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 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 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p#分页标题#e#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 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 本办法自2011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在新时期,我们要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在内容上,要结合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确定学习内容,不断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法律、规定教育,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把重点放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p#分页标题#e#
一、年度安排:
1、支部大会10次左右。内容为传达学习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础知识;研讨工业区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和学习、管理中如何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工作;进行组织建设;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2、支委会:10次左右。内容为学习、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党内和班子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工作等。包括2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小组党员学习或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本小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党员发展等情况。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至两次。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内重要文件。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专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课。
二、要求:党员参加党的会议要认真、准时。参加会议时,要事先安排好业务工作,除上级安排的会议外,不能以处理其他事务为由缺席、迟到、早退或干扰党的会议,要认真作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1、民主生活、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必须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因病因上级公差不能到会的,需事先请假)。
2、其他党的会议不缺席,不请事假。
3、按时参加党的各种会议,会上不作与会无关的事。
4、在党的会上,党员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负责地向党组织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三、党员须自觉按党章规定,向党小组长交纳党费,并提供“党费收缴登记册”,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好《党员目标管理工作手册》的各项内容,并于每年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督导检查时按时交支部检查。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p#分页标题#e#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一、学习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争”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四大原则,在全镇上下认真开展“双争”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二)做好读书笔记。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全年读书笔记不得低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3000字,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完成市上调研考核任务;部门负责人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XX字;一般干部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6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1000字。
(三)机关集中组织学习时,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实行考勤制,因事因病必须按请假制度办理。
(四)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培训,按照市上有关规定,对取得学历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塔河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塔管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三部分。#p#分页标题#e#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p#分页标题#e#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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