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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

2011-08-16 21:54 互联网

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桂国税党组[2000]100号)文精神,为使党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组工作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局党组、市局党组、县委的决议、决策在全县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县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国家税党组和中共XX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认真负责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中共凌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政策法规。

(二)研究贯彻落实市国家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指示。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通过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研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违纪案件。

(五)研究讨论需要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决定县国家税务局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人员调动。

(七)指导县局机关党支部和各分局(所)党支部工作。 

(八)完成XX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包括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

(二)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三)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参加主持。召集人可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吸收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

(四)党组会和党组扩大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

到会才能召开。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如果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出,党组会议决定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

(五)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决议事项需要表决时,表决方式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决定,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如与会党组成员有近半数表示不同意见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一般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p#分页标题#e#

(六)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需要发布的,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或指定人员记录),并编印会议记要。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党组学习制度

(一)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县局党组成员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要时可以吸收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题目,提出学习要求,并检查学习效果。

(三)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市国家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议,决定和文件、指示。

3、政治、经济理论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

4、讨论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探讨税收工作改革的大局和XX县国税事业发展方向。

5、学习近期国家重大的时事政治理论。

(四)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方式分为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具体学习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决定。

(五)党组成员学习情况以讲党课、作报告、撰写心得体会或写理论文章等方式,每年交流一次。

五、健全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党组集体做出的决定。

(二)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向党组提出以至要求重新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允许有任何违反决定的言行。

(三)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对外传达透露。

(四)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六、文件审批

凡以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经党组成员传批同意,并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签发。

党组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重要议题的附件等材料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装卷、专柜保存。#p#分页标题#e#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p#分页标题#e#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  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3. 团员发展制度

3.1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 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3.4.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3.4.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3.4.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3.4.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4. 汇报制度

4.1 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p#分页标题#e#

4.2 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4.3 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4.4 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5. 会议制度

5.1 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5.2 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

5.3 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5.4 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6. 奖励和处分条例

6.1 奖励条例

6.1.1 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6.1.2 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

6.1.3  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

6.2 处分条例

6.2.1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6.2.2 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6.2.3 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6.2.4 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6.2.5 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6.2.6 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p#分页标题#e#

6.2.7 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7.团委岗位职责

7.1 团委书记职责

7.1.1 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7.1.2 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7.1.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7.1.4 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7.1.5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1.6. 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7.1.7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7.2 团委干事职责
7.2.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7.2.3 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7.2.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7.2.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8.团支部工作

8.1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

8.2.1 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 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 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 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 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 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8.3.1 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p#分页标题#e#

8.3.2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 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 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 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9.1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 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 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 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 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 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 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9.2.7.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的行为。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9.3.1. 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的。

9.3.2 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的团员。

9.3.3 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团员。

9.3.4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9.3.5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9.4 团籍注册程序

9.4.1.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

9.4.2 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9.4.3 将注册后的团员证发给团员。

10. 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条例》为依据,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

附加说明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编制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张辛戒#p#分页标题#e#

本条例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04年5月20日

版本号:G-A              受控(编号/章):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设的研究

——乡镇人大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创新机制,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乡镇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构建了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进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地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已成为人大工作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课题。
(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乡镇人大工作实践来看,虽然我们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创新动力、创新条件和创新要求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迫切需要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大力创新。
 1、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未用足用活。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重要职权,因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些职权的行使没有到位。主要表现为: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忽视乡镇人大的作用。在监督权方面,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影响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针对性监督少;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多,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少,尤其是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极少运用,等等。因此,乡镇人大用创新精神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当务之急。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给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出来,是我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如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并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统一;如何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现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如何从根本上保障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如何充分履行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些不仅需要理论上的准备,更需要乡镇人大工作者更新观念,用新的思想来指导新的实践。#p#分页标题#e#
3、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乡镇人大最重要的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将不断深化,利益调整力度加大,各种矛盾也会不断增多,有些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农民负担问题、企业负担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以及腐败问题等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乡镇人大严格监督,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乡镇 人大要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方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监督基层行政、司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曾指出:“我们正在从事的人大工作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是崭新的事业。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1、明确创新指导思想。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历史时期,这既给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创新的动力,又提供了丰富的创新内容和创新空间。新的历史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2、制定创新计划。乡镇人大要按照依法、有序、高效、优质的目标,把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出年度或中长期的创新计划,使创新工作有任务、有标准、有检查,通过持续的努力,不断取得实效。
3、确定创新重点。一是强化会议实质性内容。开好人代会,是乡镇人大正确行使职权的主要方法。要提高会议质量,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程度,把一般性表态转变为审议性发言,同时要增强公众的参与度和透明度,使会议真正成为发挥人大制度优越性的重要途径。二是逐步完善监督机制。要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要把执法检查与述职评议结合起来,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行政、司法机关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等,并使之法律化、制度化,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三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很大程序上决定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因此,要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建立代表联系、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对人民代表的监督。四是做好宣传工作。主要是解决好“内热外冷”的现象,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深度和广度,建立和扩大宣传阵地,培养高素质宣传队伍,把人大制度宣传纳入法制化轨道。#p#分页标题#e#
 4、建立创新机制。创新是一种知识积定,是一个科学的实践过程,它需要理论指导、知识支撑,还需要有科学的态度、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环境等。没有一套科学的创新机制,很难取得创新成果。要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创新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人人思创新、人人思进取的创新氛围。
(三)
 地方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既要看到工作的紧迫性,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又要看到任务的艰巨性,坚持不懈、脚踏实地地工作。在人大创新工作中要注意坚持以下几点:
1、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关键。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坚持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同时要十分重视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改进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通过创新,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2、努力体现“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政治、经济、文化的角度,精辟地概括了新时期党的宗旨、性质、地位和历史任务,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就是要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起的要求,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严格遵循宪法、法律的规定。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积极大胆地行使职权。法定性、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在依法办事、坚持程序性、完备程序性的前提下,大务推进人大工作向实质性、实效性转变。
4、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二十年来,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特别是在监督工作方面,由听取审议报告这项单一方式到开展执法视察、述职评议、个案监督、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多种方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些方式、方法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必须继承。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克服主观随意性的盲目性,使创新工作在继承基础上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5、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为适应形势发展和乡镇人大创新实践的需要,乡镇人大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乡镇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不断提高,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培养开拓创新能力,使人大创新工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通过创造性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努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贡献。#p#分页标题#e#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情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别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p#分页标题#e#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形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接受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p#分页标题#e#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p#分页标题#e#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   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   创建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

四、   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可以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p#分页标题#e#

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p#分页标题#e#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   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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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党员“十要十不要”

“十要”

1、要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三个代表”忠实实践者;

2、要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

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做单位先进工作者;

4、要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分忧解维;

5、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

生活情况;

6、要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7、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干

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8、要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

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9、要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积极倡导并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0、要带头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要”

1、    不要信谣传谣,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形象的事;

2、    不要信教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    不要参与单位、社会非组织的活动;

4、    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p#分页标题#e#

5、    不要组织和参与大操大办活动;

6、    不要参与集体上访、闹事的活动;

7、    不要参与赌博活动;

8、    不要拒交、迟交、少交党费;

9、    不要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擅自行动;

10、不要不思进取,把自己等同于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单位党组织全面工作,召集党员大会和党组织委员会议;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单位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经常联系干部群众,支持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献计献策;

5、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策划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工作的关系,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

6、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群众吸收到党内来;

7、帮助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支持下,创造性地开展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党组织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p#分页标题#e#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领导他们依照法律和

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0、   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

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

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p#分页标题#e#

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1-04

党委工作条例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

1.1公司党组织隶属公安县机关工委领导,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1.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下属部门(子公司)设立党支部.

1.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1.4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直属公司党委领导;跨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原则上挂靠当地党组织;股权高度分散的子公司一般可由当地党组织领导。

2.党组织内部机构

2.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公司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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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委员会设党办(可与行政、人事部门合署办公。)

2.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2.4公司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实行宏观领导和管理,不必要求对应设置内部机构。

2.5党组织应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范围,并与公司行政系统合理分工和衔接。

3.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

3.1公司党委成员由5-7 人组成,基层党支部为3-5 人组成。

3.2按照党的干部选拔标准,选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有驾驭全局能力,受群众拥戴的同志担任党委书记。

3.3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可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并纳入公司管理人员编制。

3.4专职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为鼓励党员员工从事专职党务,待遇可适当倾斜,并建立与行政,专业管理人员交流、轮换制度。

4.党组织职责与任务

4.1主要职责

4.1.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

4.1.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管理工作,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4.1.3加强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1.4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1.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职代会等群众组织按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4.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任务。

4.3贯彻党管干部的组织原则,按照党的干部队伍四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负责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会同有关方面和部门做好公司管理人员日常教育、培养、考察、调配工作。

4.4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系统与工会关系,增强公司合力。

4.5搞好全公司党员的党建理论、形势和国情教育,以及市场经、科技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6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

4.7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应自觉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勤奋工作,廉洁自律,不搞腐败,加强纪检,对违纪党员及时处理。#p#分页标题#e#

4.8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9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员要经常向组织汇报。

4.10按照党员标准,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培养优秀分子入党。

4.11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道德、敬业等方面的教育,并保护、引导、发挥员工参与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4.12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塑造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相结合,参与或组织实施“凝聚力工程”。

4.1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好群众工作。

4.14定期或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5.工作制度与方式

5.1公司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和计划,以及本公司的工作规划,制定党组织活动计划。

5.2公司党委和纪委负责人(或成员)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或交叉兼职。条件具备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分设时,党委书记可按法定程序兼任副董事长,通过参与公司决策并保证监督决策的贯彻执行。

5.3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可兼任适当的基层单位行政职务。5,4为确保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具体措施有:

5.4.1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副总经理)中的党员有责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工作;

5.4.2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贯彻党组织的意图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指挥之中;

5.4.3行政领导向党组织通报决策意向,党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5.5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公司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种民主生活会,学习会,汇报会,座谈会,传达上级指示,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总结布置工作。

5.6公司党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对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选配,对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提名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是党员而未进入公司党委的,可以列席公司党委的有关会议。公司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工例会,协调党群工作。

5.7公司党组织在不影响本岗工作和生产经营前提下,每月占用一定工作时间,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的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重要活动时间,协商行政领导予以保证。

5.8公司在改组或设立新的公司时,按三同步原则,同步建立新组织,同步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党的活动。#p#分页标题#e#

5.9公司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在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年初由公司党组织负责编制年度费用预算,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书记审批。

6.附则

6.1本条例与中央、省市党组织规定不符的,按上级党组织规定执行。

6.2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规定办理。

6.3本条例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办公室编制

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张辛戒

本条例主要审定人:李政再

发布日期:2004年5月20日

版本号:G-A                 受控(编号/章):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p#分页标题#e#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  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p#分页标题#e#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          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  #p#分页标题#e#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  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  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  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  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p#分页标题#e#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  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   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  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p#分页标题#e#第八章  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  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    解 聘

第三十条  #p#分页标题#e#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p#分页标题#e#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p#分页标题#e#为了规范员工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个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针对公司实行“两直”管理后出现的队伍管理方面的问题,为改善员工绩效,提高能力与素质,建立切合我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系统,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员工工作绩效。

2、发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成功与发展。

3、促进员工人事升迁、奖惩、调整工资依据。

4、促进主管与员工之间的了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适用于各项目部工作人员

2、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

3、其他单位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p#分页标题#e#第三条  考核依据

根据职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各单位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情况,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五条  考核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      参考分数         百分比(上限)

一等            90              10

二等            85              20

三等            80              40#p#分页标题#e#

四等            75              20

五等            70              10

第二章   考核方式方法

第六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取了评级量表法[详见绩效考核表1-6],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考核,按照工作性质及专业分类如下:

层次

类别

适用考核表

考核

时间

考核

周期

高层

管理

#p#分页标题#e#副总

表一

年末

年度

项目经理

表二

年末

年度

中层

管理

机关业务主管

表三

年末

年度

机关职员

表四

年末

年度

项目副总、总工

#p#分页标题#e#表五

项目结束或年末

项目或年度

项目管理人员

表五

项目结束或年末

项目

项目技术人员

表五

项目结束或年末

项目

基层

操作

一般员工

表六

项目结束

项目结束或工作任务 结 束

第七条、考核程序

#p#分页标题#e#1、向所属员工宣传考核的目的、意义和做法,特别应让考核人与受考核人了解。

2、采取先基层后中层,逐级考核的方式,项目部工作人员(除项目经理)在项目结束或工作任务结束时,由其上级直属主管逐级填写绩效考核表。机关人员则在年度末统一组织年度绩效考核。所谓直属主管是指员工所在基层项目部的班组长、技术主管及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直线人员。

3、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员工各单位主管对员工的考绩进行考评以后,应送评审委员会进行一一复核评审,评审委员会主要对员工的考核进行复核,使员工的考核更加公平、公正。

4、主管核定:公司主管领导有最后决定权。如对评审委员会的考核决议有异议,可以交还评审委员会复议。

5、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如对考核的结果有异议,或认为不可接受的话,可以书面申辩理由,列举事实,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要求,若经评审委员会调查、讨论后,认为无须改变原考核决议的话,可呈主管核定后维持原议;若认为申请复核者有理由,则请主管核定后,改变原考核决议;若反映意见较为集中,则追究其直属主管责任。

6、考核结果存档:考核结果书面说明正本由人事部门保存至个人绩效档案,复印本由编制所在单位保管。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工资或项目结束时发放奖金的依据。

 具体办法由各项目部根据事实情况自行拟定。#p#分页标题#e#

 

第九条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职、职称评聘的依据。

考核结果四等(含)以下的,取消其当年的职称评聘(包括工人技师)资格。

连续两次考核一等的,评聘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

第十条 作为上岗的依据

绩效评定有一次为四等的人员回培训中心待岗至少半年,绩效评定连续两次为四等或一次为五等的人员回培训中心待岗。

第十一条 作为安排员工参加公费学历学习、培训的依据。

绩效评定二等(含)以上的优先安排公费学历学习、培训,以提高和更新科技和管理知识。

第十二条 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绩效评定二等(含)以上的年底作为评先、评优的根据。

此办法下发后,其它绩效考核表同时废止。

 

#p#分页标题#e#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明确管理职责,防止“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分片(类)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基本职责是按片(类)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包括对纳税户的案头管理和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核查。

第三条 按照“贴近管理、贴近服务”的要求,依据现有的人员和机构配置,税收管理实行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总体上企业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以及各类纳税人的分属行业实行分类管理,个体户按相应的街道乡镇实行分片管理。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户,谁管理谁负责。

第四条 根据税务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纳税户分片(类)管理原则,税收管理岗位分为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员、企业(非一般纳税人)管理员、个体管理员。

第五条 责任区管理范围大小或者户数多少要与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相匹配。

第二章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

(一)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

(二)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

(三)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

(四)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

(五)进行税款催报催缴;

(六)开展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

(七)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

(八)协助进行发票管理;

(九)其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各项登记事项,加强登记环节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与户籍管理相关的各类动态情况,通过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管户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其财务核算情况;各税种的核定及其有关资格认定、各类征收方式核定、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的核准情况;各税种的申报纳税、税款滞纳及其补缴情况;税务检查及其处理、享受减免税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品种、数量情况;纳税户关、停、并、转、歇业、失踪情况;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的银行开户、关联企业等情况。#p#分页标题#e#

(二)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依法实施税源管理措施。及时掌握纳税人与纳税直接相关的情况,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其产品、原料、库存、能耗、物耗、销售、成本、价格、增加值利润以及企业人员组成及变动、资金往来、财务状况、企业前景等与纳税间接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基本情况。并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核对及逻辑判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税收管理员要做好纳税户的税源分析监控和税源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着重做好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税收的关键指标及其增减变化的分析监控。对重点税源企业根据其申报纳税的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当期申报税额与上年同期数的对比分析、与同行业的税负率对比分析,通过下户询问、实地查看、纳税评估等方式,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变化动态,做好税源监控与预测。加强对块状经济、重点行业税收调研分析,对行业税收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建议,为分局做好税源分析工作,强化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提供依据和保障。

第三章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要求

第一节 纳税人分类管理

第八条 税收管理员要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管理力量,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同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具体分成以下几类:

(一)重点监控类。包括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欠税企业;有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税额及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两头在外”的商贸企业;月定额超过30000元的,或者月均发票使用量达到或超过其税收定额的个体户。

(二)强化管理类。税负异常或申报销售收入明显偏低企业;其他商贸企业;应建帐但未建帐或者建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使用发票的个体定额户;新登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或者处在暂认定期、整改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起伏大或者生产经营不正常,随时会发生关、停、并、转的纳税户?/P>

(三)一般管理类。重点监控和强化管理类以外的纳税户。

对纳税人的分类工作一般每年的1月份确定一次,中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可以个别调整。

第九条 根据纳税人的分类情况,确定不同的管理要求。

重点监控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要实时跟踪、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趋势,税收变动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警戒指标、税源变化等情况,根据各种信息,加强纳税辅导,第一时间处理一般性问题,及时解决普遍性问题,强化细化管理。对定期定额户在时机成熟时要求健全帐册,实行查帐征收。#p#分页标题#e#

强化管理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每月根据各种掌握的情况,分析企业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税收监控和对建帐建证的辅导和监督,重点实行税负率警戒线和销售额警戒线管理,发现疑问及时警示,监督纠正,控制发票用量。对不正常的纳税人要严密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严格控制发票使用,必要时停止使用发票,实行代开监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税收管理死角的形成。对使用发票的定额户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实地调查发票使用保管情况,宣传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辅导其正确保管使用发票。

一般管理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要在保证上述两类纳税人的管理的同时,按照税源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少于每季或半年巡查掌握纳税户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做好正常的税务管理。

第二节 具体管理要求

第十条 在保证纳税人得到税务机关统一服务的同时,税收管理员要做好服务上门和税法宣传工作。

对新登记的企业,要在5~7个工作日内下户向纳税人宣传相关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申报方法、办税程序的辅导,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关心的各项涉税问题。

对重大政策调整和紧急事项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确保使纳税人尽快掌握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要在收到登记部门传递过来的税务登记资料后5~7个工作日内通过所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管户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并对税务登记部门的初步税种核定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及时改正。

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及时通知和督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依法进行处理。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通知其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要督促纳税人依法亮证经营。

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理的需要及时开展对辖区的日常巡察,并安排开展全面巡察,全面巡察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未办税务登记户,防止漏征漏管。按照省局考核口径的税务登记率要达到100%。

税收管理员要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和细化管理。要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并通过信息化实现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

第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对列入总局重点监控税源企业的分户税源调查报告每年不少于2篇;对列入省局、市局重点监控税源企业的分户税源调查报告每年不少于1篇。对行业税源调研分析或者对行业税收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建议每年不得少于1篇。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要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纳税户纳税申报的质量。首先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在申报期内做好提醒申报,确保准期纳税申报率达到预定的考核目标;征期结束后对未申报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申报通知书,并依法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未及时入库税款的催缴工作,杜绝新欠,积极清理陈欠。#p#分页标题#e#

对已经办理的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纳税人的户籍资料、基础信息以及各类相关警戒指标,按次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审核时要认真比对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报税销售额与申报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防伪认证数与申报专用发票抵扣数,比对“四小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收购票以及海关代征凭证抵扣清单汇总额)与申报表对应抵扣额,其他发票填开额与申报销售额等。对辅导期的商贸企业,要认真核对其申报抵扣税额是否已经通过稽核。同时要重点关注纳税人一定期间的总体增值税税负率。对上述相关数据间存在逻辑问题或者税负率明显偏低的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疑问核查表》(附表1)作进一步核实处理。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审核时要注意比对其日常普通发票开具金额与纳税申报的金额、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与其纳税申报的金额等方面的合理性。认真核定、修正其申报警戒线。对相关数据间存在逻辑问题或者申报的销售额低于申报警戒线的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疑问核查表》(附表2)作进一步核实处理。

对所得税纳税申报,要比对主表与附表相关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利润水平。对增值税企业,还要注意及时比对其增值税申报销售金额与所得税申报的全部销售收入;对营业税企业,要及时掌握其营业税申报计税金额与所得税申报收入比对。对相关指标异常或者相关数据间有逻辑疑问的纳税人填写《纳税人所得税申报疑问核查表》(附表3)作进一步核实处理。

各项申报疑问,在听取纳税户的解释和进行必要的核查后,得出核查结论。纳税人理由充足,核查相符的,得出无问题结论;纳税人存在问题,但问题是由于纳税人非主观故意的失误造成的,税收管理员协助纳税人改正;纳税人涉嫌故意偷逃税款的,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和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加强普通发票使用的管理,做好发票使用户的日常辅导和管理工作。对初次领购发票的纳税人,10个工作日内到实地了解纳税人发票的保管、开具情况,辅导其正确开具发票,告知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具体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还应不定期进行辅导和核查。对一次领购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进一步了解纳税人的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和发票的保管使用情况,消除发票使用隐患。

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有奖发票以及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p#分页标题#e#

第十五条 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税源宏观数据、税负变化信息和纳税人户籍资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的优势,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判断。对主要指标异常的,要及时移交评估检查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第十六条 在税源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有需要进行核实的问题,以普通下户调查方式难以取得准确、有效的数据资料,需要向纳税人调取查阅帐簿、实地盘货对帐的,要及时移交评估检查部门进行日常检查。

第三节 工作规范

第十七条 年初各科室要分别制订税收管理员下户的工作计划,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辅导或者核查有关事项等各项税源管理事务时要按照计划执行,下户前要填写《税源管理下户报告表》(附表4)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各科室要按季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年度计划。

第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下户时必须着装,核查要有详细记录,根据税源管理的基本要求填写《税源管理下户调查工作底稿》(附表5)。对需要核对项目已有相关表格的,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年审,纳税人申报疑问的核查等,可以以审批表或者审核表代替工作底稿。所获税源信息要记录归档,实行共享,条件成熟时有关信息要全部录入计算机,实现“一户式”存储管理。

第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下户执行各项税源管理事务时,发现纳税人存在可能涉及达到立案标准的“偷逃抗骗”税、现行税收政策和涉税指标、标准有疑问或漏洞等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填写《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报告单》(附表6),根据性质和处理权限由科室或分局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方案,对不能解决的税收管理疑难问题逐级上报。对已确定的重大情况或重大问题,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税收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动向。

第二十条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生依法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申请回避。

第四章 税收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接受纳税户的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到纳税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者赊欠货款;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或者无偿占用其财物;不准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等。

实行税收管理员廉政反馈制度,分局每年年底组织全部或者部分纳税人对其税收管理员执行廉政制度以及提供纳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反馈。由纳税人填写《税收管理员__年度廉政及服务情况反馈表》(附表7),对纳税评估下户核查及涉及向纳税人调取帐簿、实地盘货对帐的日常检查,应由纳税人按次填写反馈。反馈的方式应主要以邮寄或者网络等形式回复。#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二条 科室每月组织税收管理员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学习要有详细记录,作为科室考核的依据之一。分局每年对税收管理员组织1~2次综合业务培训,并定于每年的11~12月份组织岗位业务考试。以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税收业务水平、财务会计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使之成为税源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税收管理岗位每年年初组织轮换一次,轮换面50%。每一税收管理员2年应轮换一次。

第五章 税收管理员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社会评价等因素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实行“平时计分,按年评价”的方法,每年年初给予起评分100分,根据当年的考核情况给予加分或者减分,年终汇总得分确定考核的成绩。考核的成绩作为岗位轮换、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有下列情况的酌情加分:

(一)认真开展税源调研,税源调查分析报告或者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受到肯定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二)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建议得到采纳,收到良好的社会评价,相关事迹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报导的;

(三)参加分局岗位业务考试,成绩在前三名,或者参加市级以上考试,成绩在前十名的;

(四)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或者在管理中发现重大案源线索,查获大要案,受到省局嘉奖以上表彰的;

(五)其它在管理工作中树立国税形象的行为,经分局讨论确实可以加分的。

第二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中有下列情况的每户(次)扣考核分1分:

(一)未按分类管理的标准对全部管户进行分类或者调整类别;

(二)对新登记户未按规定做好上门服务及税法宣传工作;

(三)重大政策调整或者紧急事项未及时通知相关纳税人;

(四)税种核定有误,未及时发现或者未及时改正;

(五)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管片内发生漏征漏管情况的;

(六)纳税人户籍管理档案不完整或者未按要求将纳税人的户籍资料实行“一户式”存储的;

(七)未按要求对发票使用户进行辅导或者核查的;

(八)未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反馈廉政及服务情况的。

第二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发生下列情况每次扣考核分1分:

(一)单月登记率未达到100%的;

(二)单月准期申报率未达到预定考核目标的; #p#分页标题#e#

(三)未按要求掌握一般管理类纳税户户籍情况及生产经营变动情况;

(四)未按规定完成分户税源调查报告或者行业税源分析的;

(五)未按要求对发票使用户进行辅导或者核查的;

(六)下户前未按要求报告,擅自下户的;

(七)下户时未按要求记录核查情况或者未将记录归档及纳入“一户式”管理的;

(八)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科室业务学习的。

第二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发生下列情况每次扣考核分2分:

(一)未按规定次数进行全面巡查的;

(二)下户时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的;

(三)未按要求掌握强化管理类纳税户户籍情况及生产经营变动情况;

(四)日常管理中未依法申请回避的;

(五)纳税人纳税申报存在疑问未按规定制作疑点表并进行调查核实的;

(六)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综合业务培训的。

第二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发生下列情况每次扣考核分5分:

(一)纳税人纳税申报存在疑问未按规定制作疑点表并进行调查核实,导致税款流失的;

(二)未按要求对发票使用户进行辅导或者核查,导致发票流失或者发生涉票违章案件的;

(三)未按要求掌握重点监控类纳税户户籍情况及生产经营变动情况;

(四)发生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

(五)参加岗位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第三十条 专管户有下列情况的,调离管理员工作岗位:

(一)管理责任不落实,不具体了解管户的真实情况,管户中发生偷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大偷税行为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抵扣的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情况,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采用相同违法手段延续时间超过1年的(以上情况由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自行发现案源线索,并移送稽查部门查出的除外);

(二)管片中存在漏征漏管户,占其总管户的10%以上的;

(三)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四)帮助企业弄虚作假偷逃税款的;

(五)未按规定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造成纳税人损失的;

(六)岗位业务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未通过的;

(七)因各种原因失去执法资格的;

(八)征管工作严重失误或者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给国税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实施前的操作方法或者操作惯例与本制度不符的,适用于本制度。#p#分页标题#e#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中的“以上”、“以下”、“日内”,均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从二○○四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规定

1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管理

2 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内容。

2.1 商标合格证的设计、印制程序。

2.1.1 产品合格证及商标试样由质量部负责设计,并提出印制计划报企管办审批后方可印制。

2.1.2 新商标和合格证入库后,由现场质量主管、企法办审核后方可领用,并做好登记台帐。

2.2 商标合格证的管理、发放。

2.2.1 商标合格证由质量部统一管理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按月盘存,将统计报表上交企法办审核备查。

2.2.2 商标合格证每月必须按“业务计划”所规定的商品计划及增补商品计划发放,按需要数领发,做好记录。

2.2.3 商标合格证由质管员填写领用单,现场质量主管审批发放。

2.3 商标、合格证的补办程序

2.3.1 产品在售中出现合格证和商标损坏或遗失后,由营销公司提出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的补发申请,现场质量主管、企法办审批后方可领用。并做好补发记录。

2.3.2 服务组对领用合格证和商标由服务统计员填写好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由服务组组长、企法办审核后方可发放,并做好领用记录。

3 质管员发给成品库的合格证,其数量、产品名称、型号应文实相符,且合格证上的内容应完整真实。

4 包装工在包装产品时,装入的合格证应与所装的产品型号和名称相符,不能张冠李戴,成品库所有人员对所有总成上配挂的商标及合格证应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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