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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2-09-29 02:29 互联网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结合机关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时代风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行风、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劳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2)上班期间不闲谈;(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4)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要准时签到。
(三)教风建设
(1)上课要按时进教室;(2)严禁坐着上课;(3)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4)提高课堂效率和课堂教学艺术。
(四)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2)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3)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反对因循守旧,不学无术;(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不接受家长的吃请;(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抓好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反对麻痹大意,心存侥幸;(10)教师不得搞第二职业、有偿家教,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五)会风建设
(1)开会要准时参加,不迟到;(2)在开会期间不走动、不抽烟;(3)会议期间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三、责任考核
1、学校建立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由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教师的监督、检查。
2、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有关活动,把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到实处。
3、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要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监督信箱收集信息,更好地开展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工作。#p#分页标题#e#
4、学校要成立督查组对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指导、检查、总结
5、学校督查组要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劳动纪律、有偿补课、乱定复习资料等问题。
6、政教处要对学校教师在接待家长的态度、安全工作的履行、值周工作的到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7、教务处要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课外有偿补课进行检查和考核。
8、工会要对教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严禁教师在工作之余参与“黄、赌、毒”
四、责任追究
以上各条要求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对于在师德师风、“机关建设年”活动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教育局。
五、附则
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二0一一年二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签字)_______

学 校 教职员 工(签字)________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p#分页标题#e#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 ,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国际税收管理队伍,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
第二条量化管理坚持公平、公开、监督与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人员: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际税收管理科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第四条量化管理考核年度总分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原则,旨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并作为评优、评先、及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量化考核记分分为一票否决、基础分、奖励分、负分四种类型。
第六条共同考核项:(50分)
1、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有计划的联系本科业务实际开展学习。(5分)#p#分页标题#e#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5分)
3、认真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热情接待纳税人,全年无投诉事件。(5分)
4、每月一次科务会,有记录。未组织召开的每次扣科负责人1分,未记录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12分);
5、每人每年两篇以上信息调研任务。考核时缺一篇扣4分,(8分);
6、认真办理好相关报告、文件的公文处理,全年工作有规划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并归档立卷做好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10分)
7、认真做好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全局的信息调研的催办、督查工作。(5分)
第七条个人考核项
1、外籍个人管理(20分)
(1)对城区范围内的外籍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要求对外籍人员采取纸制、电子档案共存的方式实行“一人一档”税收管理,按要求采集、整理、保管本辖区内所有外籍纳税人员的基本情况、收入来源、申报纳税等信息资料,以扣缴义务人为单位按月建立《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台帐》。(5分)年终15日内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台帐》上报省局。(5分)
(2)要对县(市)区局的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底子进行全面澄清,收集资料,纳入档案管理。(5分)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籍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税收管理的通知》采集信息,整理资料,及时上报有关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的信息和资料,以便能及时、有效地纳入档案管理。(5分)
2、加强部门配合,有效开展反避税、情报交换和约谈工作。(50分)
(1)加强与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和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工商局外籍管理科、市商务局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定期交换信息,及时掌握我市外籍个人出入境、外汇支取和经营收入情况。(20分)
(2)经常性地和城区其他分局和县(市)区局取得联系,对其辖区内的内资企业或个人有关外国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包括购进设备、引进技术、提供劳务)等情况及时掌握。(10分)
(3)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等日常征管工作中掌握的各类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分析,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积极有效地开展纳税约谈,保证税款足额入库,保证国际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20分)
3、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19号)的有关规定,积极与相关国税机关联系,做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收发工作,确保无遗漏(20分);督促各县(市)区局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每月汇总建立《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登记表》,并定期上报省局。(20分)第—章总则#p#分页标题#e#
第—条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钻井队、二线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i]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西部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西部公司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西部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成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设立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日常工作。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管理岗位。
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西部公司党委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负责西部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减排综合目标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单位的年度节能减排综合指标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西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p#分页标题#e#
第十条西部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明确节能减排管理岗位职责。设立两名专职(或兼职)节能减排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减排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 1」 「 2」 「 3」 「 4」 「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 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 #p#分页标题#e#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第三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 1」 「 2」 「 3」 「 4」 「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p#分页标题#e#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1〗〖2〗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p#分页标题#e#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干部职工工作年限1—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10—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2、各股室队根据工作情况,在征求干部职工的基础上做好年度公休计划安排,报局办备案。
3、公休假原则上一次性安排,如遇到紧急、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公休的,过后将安排补休。
4、各股室队安排人员公休,每次不能超过本单位在岗人数的1/3。
5、股室队一般干部,需要公休假先由本单位领导同意,局分管领导审批。
6、股室队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人员公休,先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
7、局副职公休需经局长同意,州局分管副局长审批。
8、局长、书记公休需经分管副市长同意,州局局长、书记审批。
9、干部职工公休必须有公休假条,经审批同意并将假条交局办公室后方可公休。
10、公休假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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