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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2011-09-21 15:21 互联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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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  │  │  │价格│价格│价格│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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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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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p#分页标题#e#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p#分页标题#e#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p#分页标题#e#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p#分页标题#e#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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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投标人    │
│         │           │          │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招标人:(章):   │
│         │           │          │
│住所:      │住所:        │住所:       │
│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           │          │
│电话:      │电话:        │电话:       │
│         │           │          │
│传真:      │传真:        │传真:       │
│         │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           │          │
│帐号:      │帐号:        │帐号:       │
│         │           │          │
│邮编:      │邮编:        │邮编: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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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
│                                │
│经办人: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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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p#分页标题#e#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p#分页标题#e#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p#分页标题#e#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p#分页标题#e#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p#分页标题#e#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
丙方(增加配送单位):_________
丁方(中介机构):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以下产品中标:
┏━━━━┯━━━━┯━━━━┯━━┯━━┯━━━━━┯━━━━━━━┓
┃品目号 │药品名称│商品名 │剂型│规格│ 生产厂家 │  中标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p#分页标题#e#
1.乙方同意增加丙方为以上中标药品在甲方单位的配送资格;
2.丙方享有该药品配送方面的权力与义务;
3.由于乙方是中标主体,并于投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性承诺文件,鉴于此乙方仍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中标人所应有的一切责任(包括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结算代理费等);
4.甲方同意以上中标药品配送权的增加;
5.丁方仅负审核丙方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义务;
6.该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丁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招标方):_________
乙方(投标方):_________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p#分页标题#e#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p#分页标题#e#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p#分页标题#e#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   │   │   │  │  │  │厂家│情况│(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p#分页标题#e#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__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_________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号为_________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甲方的收款帐号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
    1.名称: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自_________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方)(以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p#分页标题#e#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_________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_________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p#分页标题#e#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p#分页标题#e#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p#分页标题#e#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p#分页标题#e#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 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 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 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 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 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 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 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 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 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 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 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p#分页标题#e#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 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4.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p#分页标题#e#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 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 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1.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项目,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 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 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2.投标保函采用_________形式: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意。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p#分页标题#e#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第十九条 供选择的方案                    
  1.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招标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2)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招标人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3)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4)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招标人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第二十条 标前会议                   
  1.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4.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的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 标书格式和签字           #p#分页标题#e#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1.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2.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守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3.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抹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4.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第二十二条 标书封缄和标记           
  1.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_________项目,请勿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打开
  3.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 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 标书修改和撤销              
  1.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2.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4.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第二十五条 开标                     
  1.招标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p#分页标题#e#
  2.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3.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招标人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第二十六条 过程保密                   
  1.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 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 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2.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 改正错误                  
  1.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招标人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招标人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2.招标人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p#分页标题#e#
第三十条 评价和比较标书                
  1.招标人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1)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入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2)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3)其他招标人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4.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招标人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 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 签订合同                   
  1.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招标人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2.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招标人。招标人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p#分页标题#e#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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