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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委托合同(1)

2011-09-21 15:19 互联网
    甲方(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____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____ 元,加急费____ 元,其他费用____ 元,扣除优惠____ 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元,播出(刊登)次数____ ,总计________元。

    八、甲方应在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p#分页标题#e#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p#分页标题#e#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p#分页标题#e#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 赔 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p#分页标题#e#

    第二十八条 变 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 仲 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p#分页标题#e#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国际域名   个,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 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p#分页标题#e#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 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 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 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 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 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        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    个域名,合计              元,第三年起每年    元。

    3-3 虚拟主机型注册:

    3-4 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

    3-5 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                       .#p#分页标题#e#

    3-6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    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    元/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500 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p#分页标题#e#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p#分页标题#e#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p#分页标题#e#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以下简称虚拟主机)。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自行管理该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1-2 甲方可以运行由Perl、C、C++等语言编写的CGI程序。

    2-1-3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1-3-1 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或发布涉及2-1-4的内容等;

    2-1-3-2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但不限于IRC、NEWSGROUP、提供在线聊天室服务、在线音频、视频服务以及其他超出虚拟主机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乙方或者乙方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

    2-1-3-3 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

    2-1-3-4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p#分页标题#e#

    2-1-3-5 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1-3-6 其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1-4甲方不得利用本合同虚拟主机或者乙方服务器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1-5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6 甲方对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2-1-7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8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9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对乙方的虚拟主机服务有任何不满,可以终止本合同,乙方将3-1的款项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初装费、软件许可费等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2-1-10 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享受了乙方的域名注册费用优惠的,依2-1-9终止本合同时应按照甲方普通域名注册收费标准补足余款。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本合同所称虚拟主机及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的租用并进行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

    2-2-2 乙方可以帮助甲方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甲方虚拟主机上的数据。

    2-2-3 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虚拟主机的作用。#p#分页标题#e#

    2-2-4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3、2-1-4、2-1-5、2-1-7和/或2-1-8而终止甲方虚拟主机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甲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5 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第九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6 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基本费用:甲方租用安居型虚拟主机,空间大小   MB,电子信箱数量   个,年租金为     元,租用期1年。

    3-2 初装费: 元。

    3-3 扩展性能软件费用。甲方如果使用mySQL数据库(UNIX)或者SQL、Access、FoxPro等数据库,其费用包括(1)数据库使用费: 元/年

    (2)初装费_____元(一次性)。

    3-4 域名转移费用,每________元(租用一部虚拟主机可以免费转移一个域名)。甲方转移   个域名,费用为    元。

    3-5 额外空间 MB,费用为_____元;额外电子信箱_____个,费用为_____元。

    3-6 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3-7 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格履行。经协商一致,乙方为提高甲方配置而发生的额外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8 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四条 用户选项

    域名:           甲方虚拟主机的域名是            ,位于国内。操作系统为 Unix.主机

开通日期:2003年7月。

    第五条 付款方式#p#分页标题#e#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3-6中的费用,包括租用虚拟主机第一年的费用和虚拟主机初装费等全部款项共计250元支付乙方。本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甲方在本合同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但届时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履行本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六条 合同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由3-1确定,起始日从虚拟主机开通之日起算。在合同期限到达时,双方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应按照乙方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条款另签新合同。

    6-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将剩余款项扣除3个月的费用后退还甲方;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2-1-9或2-1-10约定的情形的,从其约定。

    7-2 因甲方过错和/或甲方提出无理要求等原因,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把3-1中的款项全额退还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7-3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4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7-5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7-6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7-7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费损失。如果乙方及其服务器连续三天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本合同3-1注明的该型号虚拟主机年租金基本费用总额为上限。#p#分页标题#e#

    7-8如果甲方在虚拟主机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包括但不限于2-1-3所述的大量占用乙方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在乙方通知甲方后若甲方仍然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此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余款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4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5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10-6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7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p#分页标题#e#

    10-8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0-10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1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2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签署日为合同生效日。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Internet网站建设与维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计内容:

    二、网页设计项目及价款。

    甲方要求乙方设计制作的网页的类别、数量及收费标准如下:项目 数量(页) 价格(元) 备注主页普通页纯文字页其他语种页FLASH或FLASH页面GIF动画动态效果虚拟实境维护费其它要求的收费上述网页设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RMB )#p#分页标题#e#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网页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页中不得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7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并提交甲方审核;

    2、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五、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

    2、制作过程中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网页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限参照本合同中关于网页维护的有关约定;

    3、对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的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保障甲方网站服务器稳定/正常地工作,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 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

    3、 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七、服务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八、甲方的义务:#p#分页标题#e#

    1、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2、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九、乙方的义务:

    1、 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2、 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三天内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4、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5、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管理、维护/更新的文字说明、网站密码;

    6、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十、特别约定

    1、 甲方对其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2、 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十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2.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好数据库,网站正常工作、审核访问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网页设计余款为 元人民币;

    3、网站主机和网页的维护费用的支付:在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每 个月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p#分页标题#e#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的网页设计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交付网页设计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RMB );

    2、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RMB ); 

    3、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 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合同文本、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十六、合同期限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p#分页标题#e#

    一、定义

    1、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 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 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 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p#分页标题#e#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p#分页标题#e#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 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p#分页标题#e#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 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 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 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 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p#分页标题#e#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p#分页标题#e#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p#分页标题#e#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1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3.2 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 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 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 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p#分页标题#e#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 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 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 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 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p#分页标题#e#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p#分页标题#e#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p#分页标题#e#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 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 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p#分页标题#e#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 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 乙方成员: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编号:_________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p#分页标题#e#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p#分页标题#e#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p#分页标题#e#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p#分页标题#e#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        用热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p#分页标题#e#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p#分页标题#e#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p#分页标题#e#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p#分页标题#e#
    

    供气人(盖章):          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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