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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合同(3)

2011-09-18 15:28 互联网
委托研制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制内容:对制药车间二个一吨发酵罐,二个五吨发酵罐和二个三十吨发酵罐进行温度自动控制并记录,六套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在一个控制台上。 

  2.技术要求: 

  (1)冷却水在温度______,供气温度在______,空气相对湿度在百分之______条件下要求发酵罐在整个发酵过程自动恒定在规定的温度中,并提供温度测量和监视。 
  (2)控制台在自动调节的同时设置有手动调节。 
  (3)控制台设置有温度失控极限报警装置(电铃和信号灯)。 
  (4)控制台设置有温度自动记录和温度数字显示作为温度监视。 

  3.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______万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费____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____元,提前二个月为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_____%。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______%,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4.协作方式:______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5.试制进度: 

  控制台____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____年__月结束。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争议及解决争议的方法:_____ 

  8.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_____ 

  9.研制成果归_____方所有 

  10.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____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中外专有技术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  公司及   厂(以下简称甲方)。 #p#分页标题#e#
  另一方为:国  州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  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 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   ,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p#分页标题#e#

  2.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1.1 入门费为   美元(大写:   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 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3.2 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 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  国    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 国    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3 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 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  国    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p#分页标题#e#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  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明书。 

  上述证明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  天内寄交乙方。 

  4.3.3 入门费的25%(百分之贰拾伍)计  美元(大写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  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 

  4.3.4 入门费15%(百分之拾伍)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  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明书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1.2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帐人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  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北京机场交付技术文件,经CAAC交给(中国    公司,地址:中国北京  大街  号)  收。 #p#分页标题#e#

  5.2 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5.3 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5.4 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5.5 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 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附有详细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 改编修改和改进 

  6.1 改编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1.2 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   个工程师周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6.3 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7.1 双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7.2 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p#分页标题#e#

  7.3 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7.2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明书。 

  7.4 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不合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费用。 

  7.5 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7.1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证与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8.2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 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晰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8.4 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入门费   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 

  8.5 按8.4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8.6 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7.1条款处理。 

  8.7 产品经3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权与保密 

  9.1 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p#分页标题#e#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10.3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 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1.3 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 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 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3.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p#分页标题#e#

  13.3 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国  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  大街  号 
      电 传: 
    2. 
      地 址:中国  省  市 
      电 传: 
    3.联系人: 
  乙方: 
    1.   国  公司 
      地 址:  国 州  街  号 
    2.联系人: 
      电 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1.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签字)     (签字) 
    2.    厂 
        (签字)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让方”--是指×××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p#分页标题#e#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省××市××××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字样。 #p#分页标题#e#

  2.8 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合同产品。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美元(大写:××××美元)。其分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美元; 
  B.设计费××美元; 
  C.技术资料费××美元; 
  D.人员培训费××美元。 

  3.2 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3.6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3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p#分页标题#e#

  3.4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3.5 查帐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D.即期汇票一式2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30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 

  (3)合同总价××%,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字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总价的××%,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p#分页标题#e#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 

  4.3 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4.2 受让方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出让方,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将提成费支付给出让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4.2 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 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 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p#分页标题#e#

  5.6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机场; 
  D.标记: 
  E.重量(公斤): 
  F.箱号或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 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 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 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p#分页标题#e#

  7.6 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 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 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 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A.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降低××%,赔偿合同总价的××%; #p#分页标题#e#
  B.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降低××%,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C.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降低××%,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 

  (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 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 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 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 税费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国政府于××年×月×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年×月×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和×××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税和×××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条和第××条办理。 #p#分页标题#e#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税和×××税的纳税义务。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年××月×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税和×××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间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 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北京签字,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p#分页标题#e#

  13.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 

  第十四条 法定地址 

  14.1 受让方名称: 
       地 址: 
       电 传: 
       电 话: 

  14.2 出让方名称: 
       地 址: 
       电 传: 
       电 话: 

  14.3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              出让方 
      (签 字)            (签 字) 

  附件一       出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产品的专有技术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出让方的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写:××美元)的××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让方的书面通知,说明出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履行其交付技术资料的合同义务后15天内,愿将上述金额连同按年息××%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p#分页标题#e#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受让方从出让方引进的×××专有技术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受让方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写:××美元)的××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合同总价××%(百分之×)已由受让方事先支付给出让方。 

  在出让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给出让方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出让方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将受让方应付给出让方的有关金额连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给出让方。 

  按合同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如有任何应由出让方付给受让方的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按合同第××条的规定从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受让方支付完最后一笔付款后即告失效。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
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
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
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
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
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p#分页标题#e#
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
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
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
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
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
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
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
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
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
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
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
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
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
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
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
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
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
(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
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
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
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p#分页标题#e#
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
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
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
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
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
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
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
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
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
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
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
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
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
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
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
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
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
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
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
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
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
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
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
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p#分页标题#e#
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
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
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
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
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
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
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
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
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
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
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
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
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
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
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
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
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
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
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
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
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
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
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
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
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p#分页标题#e#
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
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
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
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
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
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
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
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
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
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
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
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
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
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
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
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
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
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
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
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
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
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p#分页标题#e#
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
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
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
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
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
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
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
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
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
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
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
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
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
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
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
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
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
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
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
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
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
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
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
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p#分页标题#e#
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
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
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
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
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
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
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
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
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
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
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
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
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
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
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
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
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
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
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p#分页标题#e#
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
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
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全文完> 
 
              (写明要说明的事项)
  1.……
  2.……
                2.说明
  说明书是申请专利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专利应当提
交说明书,说明应当说明的事项,说明书一式两份。说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需要用其他
方式和顺序说明以外,应按下列顺序填写: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该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所属的技术领域;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
参考作用的现有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该技术的文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清
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实现
为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或者积极的效果;如有附图,
应当有图示说明;详细叙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但不
得有商业宣传用语。
  (2)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洁清楚,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
涂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0.4厘米之间。四周须
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说明书首页用此页,如写不下,可用白纸续写。续页必须与首页大小、
质量相一致,横向书写,只限于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应留有空白。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名称居中,名称与正文之间空一行。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全文完>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p#分页标题#e#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在________(地点),以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分页标题#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 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____ 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p#分页标题#e#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p#分页标题#e#

  第二章 定义

  第九条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 价格

  第十六条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p#分页标题#e#

  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p#分页标题#e#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p#分页标题#e#

  第三十二条 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第四十二条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p#分页标题#e#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____国________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第四十五条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第四十六条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条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第四十九条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p#分页标题#e#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第五十条 若发生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第五十二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 如果根据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第五十四条 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与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第五十七条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第五十八条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九条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第六十条

  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 仲裁地点

  (1)由____国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p#分页标题#e#

  (2)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条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六十二条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第六十三条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____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____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甲方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2.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3.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4.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6.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p#分页标题#e#

  7.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国文字书写一式二份。

  8.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贸易。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殊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和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第六十八条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五章 资料的交付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 税费

  第十一章 仲裁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二、技术资料内容清单和交付时间(略)

  三、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略)

  四、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略)

  五、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六、乙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七、甲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清单(略)

  前    言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签订

  一方为:____国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p#分页标题#e#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____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 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 “专有技术” :

  1.2 “合同产品” :

  1.3 “考核产品” :

  1.4 “技术资料” :

  1.5 …………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5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6 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p#分页标题#e#
  4.1 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2.1 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 ),计________ 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p#分页标题#e#

  4.3 按第____章____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3.1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3.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_______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5.2________ 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5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5.6 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3 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p#分页标题#e#

  7.1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 乙方按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 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p#分页标题#e#

  8.7.1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 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 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p#分页标题#e#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 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邮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p#分页标题#e#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p#分页标题#e#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p#分页标题#e#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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