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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I部分(总则)

2011-09-05 15:31 互联网
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_________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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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1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2)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p#分页标题#e#
        (3)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4)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5)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技术组5~7人(单数);主机设备:7人/%专业;聘请专家4人;招标代理机构1人;招标人1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辅机设备:5人/专业;聘请专家2人;招标代理机构1人;招标人1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商务组3-5人(单数);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招标人2-3人;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秘书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会务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p#分页标题#e#
    3.2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的审批
          (a)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b)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招标文件的出版: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资金来源;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p#分页标题#e#
    3.5 资格预审
        (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银行资信证明;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______天之内提出。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p#分页标题#e#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第二步:开价格标。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3)初评
        (4)祥评:技术评标,商务评标
        (5)综合排序: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p#分页标题#e#
        (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预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 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p#分页标题#e#
        2.0.1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1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招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 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
          3.1.3.1 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p#分页标题#e#
        3.1.4 详细评价: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见7款)
        3.1.7 定标(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项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p#分页标题#e#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p#分页标题#e#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 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_________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p#分页标题#e#
  ┌──┬──┬──┬──┬──┬──┬──┬──┬──┬──┐
│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  │  │  │价格│价格│价格│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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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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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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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p#分页标题#e#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p#分页标题#e#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p#分页标题#e#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p#分页标题#e#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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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投标人    │
│         │           │          │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招标人:(章):   │
│         │           │          │
│住所:      │住所:        │住所:       │
│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           │          │
│电话:      │电话:        │电话:       │
│         │           │          │
│传真:      │传真:        │传真:       │
│         │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           │          │
│帐号:      │帐号:        │帐号:       │
│         │           │          │
│邮编:      │邮编:        │邮编: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
│                                │
│经办人:                            │#p#分页标题#e#
│                                │
│                  年 月 日          │
└────────────────────────────────┘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附件

一、招标公告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号: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_________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投标书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___金额的_________(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_________(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份。
      (a)投标价格表
      (b)资格预审材料
      (c)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_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p#分页标题#e#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权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标书签字: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地址:_________
三、买方国内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
│货物名称│ 规 格 │产地│数  量│单价│总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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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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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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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本标总额                       │
└───────────────────────────┘
 投标者签名:_________
 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
四、进口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
│货物名称│ 规 格 │产地│数  量│单价│总   价│ 进口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p#分页标题#e#
│    │     │  │    │  │     │     │
├────┴─────┴──┴────┴──┴─────┴─────┤
│本标总额                             │
└─────────────────────────────────┘
 投标者签名:_________
 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_________号招标项下供应_________(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_________(招标者名称)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____(百分比),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的款项。
      (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
      (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_________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开证行名称:_________(公章)
    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六、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买方名称)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_________(供方名称)已承诺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
  按照你们所签署合同的规定,供方将向你们提交一份由认可的银行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所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以保证供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鉴于我行已同意给供方开具履约保函,我们谨在此确认我行为担保方,并代表供方负责提供最高额为_________(保函全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金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_________保函最高金额的范围内,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赔偿的金额,而不需要你方陈述任何理由或原因。#p#分页标题#e#
  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担保方名称: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p#分页标题#e#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p#分页标题#e#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p#分页标题#e#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p#分页标题#e#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p#分页标题#e#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
丙方(增加配送单位):_________
丁方(中介机构):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以下产品中标:
┏━━━━┯━━━━┯━━━━┯━━┯━━┯━━━━━┯━━━━━━━┓
┃品目号 │药品名称│商品名 │剂型│规格│ 生产厂家 │  中标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乙方同意增加丙方为以上中标药品在甲方单位的配送资格;
2.丙方享有该药品配送方面的权力与义务;
3.由于乙方是中标主体,并于投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性承诺文件,鉴于此乙方仍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中标人所应有的一切责任(包括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结算代理费等);#p#分页标题#e#
4.甲方同意以上中标药品配送权的增加;
5.丁方仅负审核丙方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义务;
6.该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丁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招标方):_________
乙方(投标方):_________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p#分页标题#e#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分页标题#e#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p#分页标题#e#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_________未满的药品除外),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招采平台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p#分页标题#e#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   │   │   │  │  │  │厂家│情况│(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分页标题#e#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__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_________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号为_________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甲方的收款帐号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
    1.名称: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自_________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方)(以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p#分页标题#e#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_________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_________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分页标题#e#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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